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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程用词说明


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,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:
    1)表示很严格,非这样做不可的:
    正面词采用“必须”;
    反面词采用“严禁”。
    2)表示严格,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:
    正面词采用“应”;
    反面词采用“不应”或“不得”。
    3)表示允许稍有选择,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:
    正面词采用“宜”;
    反面词采用“不宜”。
    4)表示有选择,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:
    正面词采用“可”;
    反面词采用“不可”。
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,写法为“应按……执行”或“应符合……的要求(或规定)”。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执行时,写法为“可参照……执行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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